一凡说:别,我今天晚上回北京,明天一起吃个中饭吧。
天亮以前,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。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,于是走进城市之中,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,买了半打啤酒,走进游戏机中心,继续我未完的旅程。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,我关掉电话,尽情地挥洒生命。忘记了时间的流逝。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。
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,我马上下去,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,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。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,大家吃了一个中饭,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,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,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,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,我们握手依依惜别,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。
此外还有李宗盛和齐秦的东西。一次我在地铁站里看见一个卖艺的家伙在唱《外面的世界》,不由激动地给了他十块钱,此时我的口袋里还剩下两块钱,到后来我看见那家伙面前的钞票越来越多,不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一个月的所得,马上上去拿回十块钱,叫了部车回去。
到了上海以后我们终于体会到有钱的好处,租有空调的公寓,出入各种酒吧,看国际车展,并自豪地指着一部RX-7说:我能买它一个尾翼。与此同时我们对钱的欲望逐渐膨胀,一凡指着一部奥迪TT的跑车自言自语:这车真胖,像个马桶似的。
一个月以后,老夏的技术突飞猛进,已经可以在人群里穿梭自如。同时我开始第一次坐他的车。那次爬上车以后我发现后座非常之高,当时我还略有赞叹说视野很好,然后老夏要我抱紧他,免得他到时停车捡人,于是我抱紧油箱。之后老夏挂入一挡,我感觉车子轻轻一震,还问老夏这样的情况是否正常。
关于书名为什么叫这个我也不知道,书名就像人名一样,只要听着顺耳就可以了,不一定要有意义或者代表什么,就好比如果《三重门》叫《挪威的森林》,《挪威的森林》叫《巴黎圣母院》,《巴黎圣母院》叫《三重门》,那自然也会有人觉得不错并展开丰富联想。所以,书名没有意义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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